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保障“企业一套表”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落实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培训质量到位。加强对系统内统计人员的管理和组织领导,把工作重点放在大幅提高“四上企业”中统计人员的持证率上,为统计人员创造学习统计专业知识,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申请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二﹚县(区)统计局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细化每个工作过程,即宣传发动过程、组织报名培训过程、考试过程、阅卷过程、办证过程、验证年检过程。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在扩大考试规模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要充分利用统计执法检查这一有效方法,促进培训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情况说明
1、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2015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0日。
考试科目: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2、考试对象
在各级各类系统内从事统计工作,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将来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3、考试报名,双轨制运行
(1)老办法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即日起统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统计局报名。今年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5年7月16日 。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请贴在报名表上)。
(2)新办法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辖区内统计从业人员通过“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www.ceoba.com.tjcyzg.org,以下简称考试网)完成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申领等环节。
4、考试培训
为确保每位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能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取得较好成绩,市上设有培训辅导班。
5、《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领取
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合格后,由省统计局做出认定并及时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6、收费标准:
(1)从业资格教材费:65元
(2)继续教育培训教材费:15元
二、关于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围绕一个中心,开展统计继续教育。开展统计从业继续教育要以服务统计大局为中心,坚持统计教育培训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服务。凡是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每两年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课时,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全面拓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渠道。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加大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帮助各级部门、单位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稳步开展网络化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培训采取在线自主学习和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
(三)不断丰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源。各县(区)统计局要积极组织优秀师资参与到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划的统计报表填报类、统计资料分析类、统计报告写作类、统计指标诠释类、统计软件介绍类等五大类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源建设中来。
(四)各县(区)统计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杜绝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三、请各县(区)及时将教材征订单上报市局。
联系人:杨 超 电话:0914-2312479
附:
1、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任务分配表
2、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3、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表
商洛市统计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2015年从业资格、继续教育任务分配表
|
从业资格考试任务 |
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
商州区 |
60 |
10 |
洛南县 |
40 |
10 |
丹凤县 |
40 |
10 |
商南县 |
40 |
5 |
山阳县 |
40 |
10 |
镇安县 |
40 |
10 |
柞水县 |
40 |
5 |
合 计 |
300 |
60 |
附件:2
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要 求 |
承办单位 |
5月 |
召开2015年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 |
市统计局 |
6月 |
进一步排查全市“三上企业”持证情况. |
各县(区)
统计局 |
6月-7月 |
继续对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动态,实行月报通报制。 |
各县(区)
统计局 |
7月15日 前 |
宣传动员 组织报名 上报报名表 |
各县(区)
统计局 |
9月初 |
市局派专人专车到省统计局教育中心领取试卷。 |
市统计局 |
9月20日 |
市统计局组织若干巡考组巡查考点、考场。 |
市统计局
|
9月21日 |
考试 巡考 |
市统计局 |
9月21日 -26日 |
市统计局将试卷送达省统计局教育中心。 |
市统计局 |
10月-11月 |
审核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公布考试成绩;办理并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县(区)统计局上交统计从业资格工作总结。 |
各县(区)
统计局 |
12月 |
向省局上交市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继续教育工作总结。 |
市统计局 |
附件:3
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贴照片处 |
贴照片处 |
身份证号 |
|
文化
程度 |
|
专业 |
|
工作单位 |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提交申请
材料内容 |
1、( )本人居民身份证(交验)及其两份复印件
2、(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照片贴在右上角)
3、(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两门科目合格成绩单(交验)及其两份复印件
4、( )合格学历证书(交验)及其两份复印件
注:1—2项为必需提交材料,3、4项选其一。 |
受理意见 |
受理人: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
(公 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
备 注 |
|
注:此表一式两张,承办机关与实施机关各存一张。
机关与实施机关各存一张。
【都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