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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12
  据“内蒙古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可知:2015年内蒙古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5)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学历条件
  (一)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为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且考试成绩合格,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都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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