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12
据“河北省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可知:2015年河北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程序 报名流程 1、阅读司法部和河北省考试公告及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应提前准备报名材料和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须知,了解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报报名信息,做出承诺。 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需同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户口簿照片显示的户籍信息对报名人员填报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查。户口簿照片不清晰、内容不能辨认的,报名人员应重新上传内容可辨认的清晰户口簿照片;网上填报的户籍信息有错误的,报名人员应在改正后重新上传户口簿照片。户口簿照片未经审查确认,不能完成报名程序。 3、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信息填报后,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电子证件照片须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否则不能完成报名程序。 4、网上交纳司法考试费。 电子照片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网上交纳司法考试费并打印报名凭证确认报名成功。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26号)规定,每名考生应当交纳司法考试费260元。 交费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司法考试费不予退还。 需要领取司法考试费收据的人员,凭报名凭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8月10日至8月21日(休息日除外)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可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都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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