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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10
  据“江苏省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可知:2015年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
  报名材料和报名流程
  1、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按照司法部公告的规定,具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毕业证书、本人电子证件照片等报名材料;备妥已开通并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
  持护照报名的,报名时应当承诺本人护照合法有效,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供护照申请地或签发地有关部门证明。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2、报名地选择
  在我省报名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江苏省内任一省辖市作为报名地。报名地即考试地。
  3、网上报名流程
  (1)阅读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材料准备工作。
  (2)填报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作出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
  (3)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无妆2寸电子证件照片(46mm×32mm)。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标准尺寸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40KB≤照片文件大小≤10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显露双耳、双眉、双肩,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凡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作出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更新上传,直至符合要求。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拒不更新上传并获得审核通过的,将无法完成后续报名事项。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照片数据信息。
  (4)网上交纳考试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规定,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260元/4门。网上交费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10日。报名人员只有成功交纳考试费后网上报名程序才真正完成。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属于城市、农村低保对象的报名人员,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价费函[2008]118号、苏财综[2008]66号)规定,考试费减免50%,实行先缴后退的方法。
  报名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报名信息和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必须在司法部规定期限内(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必须完整清晰,能够准确识别照片的面部特征和相关信息。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向报名地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下载打印服务。
  提供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服务的具体工作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后对外公布。
【都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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