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是指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周之间终止者。
1妇因素合并感染性疾病、子宫畸形或肌瘤、急慢性疾病及妊娠并发症。
2胎儿、胎盘因素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儿窘迫或畸形、羊水过多、胎膜早破、多胎等。
(二)临床表现
临床表现与足月产相似。临床分为先兆早产和早产2类。诊断为早产临产的依据是妊娠晚期子宫收缩规律(≥4次/20分钟),伴宫颈管消退≥75%及进行性宫口扩张2cm以上。
(三)治疗要点
以防止早产发生、尽可能延长孕周、提高早产儿存活率为原则。
1预防早产左侧卧休息,慎作肛查和阴道检查,避免诱发宫缩的活动,积极治疗合并症,宫口松弛者于孕14~16周作宫颈内口缝合术。
2药物治疗护理首要治疗是抑制宫缩,同时积极控制感染、治疗合并症和并发症。对先兆早产的孕妇应遵医嘱给予宫缩抑制剂,尽量维持妊娠至足月。
3预防新生儿合并症在保胎过程中,应胎心监护,教会病人自数胎动。分娩前按医嘱给予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预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4为分娩作准备当早产不可避免,应尽早决定合理的分娩方式,同时做好早产儿保暖、复苏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