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财产品风险评估(★★★★★)
(一)风险类型
①政策风险,指由于国家各种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②信用风险,指当商业银行提供信贷资产转让项目和新增贷款项目以及企业信托融资项目时,客户面临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的信用违约的风险。
③市场风险,指市场价格出现不利的变化而导致的风险。这也是理财产品面临的最常见的风险。
④流动性风险,指同样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一般期限越长流动性越差,所以作为对流动性的补偿,预期收益会相对高一些。
⑤提前终止风险,指如果在投资期内,如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或者发生商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情况,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⑥销售风险,指不实或夸大宣传、以模拟测算的收益替代预期收益、隐瞒市场重大变化、营销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都有可能造成对投资者的误导和不当销售。
⑦操作风险,指在办理理财业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不当操作导致的损失。
⑧交易对手管理风险,指由于合作的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后续管理,从而导致理财产品项下资金遭受损失。
⑨延期风险,指理财产品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的风险。
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动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二)评估方法
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可采用定性、定量两种方法来进行。
定性方法,投资者需对宏观环境、理财产品发行方(比如商业银行)和管理者(比如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特点有一定的认识。
定量方法,即在对过去损失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概率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对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风险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定量的分析和预测。风险测量的常用指标是产品收益率的方差、标准差、VaR。
(三)评估主体
首先,评估通用的指标理财产品在各种情况下的预期收益率以及收益率期望,包括预期收益率、超额收益率、最高收益率、最低收益率,例如VaB和VaW。
其次,收益类型也显而易见地说明了产品的风险。常见的收益类型包括保本固定收益(保证收益)、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
另外,不同类别的理财产品有不同侧重的评估指标。
(四)相关信息可获得性
客户可以从三个渠道获得产品信息,即发售机构的网站、柜台和第三.方理财服务机构。第三方理财服务机构包括研究机构、理财类网站、理财中介类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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