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诉讼: 诉讼是一种有效的“公力救济”方式;诉讼是一套法定的程序;诉讼是一个运作过程;
诉讼基本上是一种三元结构系统;
刑事诉讼:狭义的刑事诉讼,仅指刑事案件起诉至审判的诉讼程序。广义的刑事诉讼,指国家为实现刑罚权所实施的全部具有诉讼意义的行为。
我国的刑诉有如下特征:刑事诉讼是法定国家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
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的法律。在我国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刑事诉讼法典。按照不同的角度分类,刑事诉讼法可属于程序法、公法、基本法。
目的:为了保护刑罚的正确实施,惩罚罪犯,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任务:确保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作用:保障刑法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的****,促使国家刑罚权的行使乃至司法过程“形式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