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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公务员时事:政法机关需学会正确认识媒体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9-10

  (三)做好“三门功课”。在塑造形象过程中,加强与公众互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关危机处理能力,是必须做好的“三门功课”。

  1.加强与公众互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与公众展开互动,使公众真正了解政法队伍。

  2.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政法机关良好形象不仅需要政法机关自身努力,更需要依托媒体,让公众了解政法机关,了解政法队伍。

  3.增强危机处理能力。政法机关形象受损常常是因为政法机关在公共事件处理中决策失误、处理不当、行为违法等。因此,面对危机准确作出判断并加以处置,利用媒体做好信息公开,是消除公众误解、塑造形象的最佳手段。

  (四)强化典型宣传。典型宣传是政法宣传常用的手段之一。把握典型宣传技巧,让典型宣传入耳、入脑、入心,是政法宣传的重要课题。

  1.先进典型是人不是“神”。若让典型报道产生感召力,一定要实事求是。即使典型还不尽“理想”,也不能人为拔高,一切必须以真实性为基础。

  2.“瑕疵”让典型更具亲和力。用美学的眼光审视问题,残缺有时也是一种美,这一原理在典型宣传上同样适用。所谓“瑕不掩瑜”,有时即便暴露了典型身上的某种缺点,不仅不会掩盖典型的光辉,反而更能让人们看到一个立体、真实、更具亲和力的典型形象。

  回应关切——激发引导认同感

  政法宣传工作要在帮助公众了解政法工作的基础上,激发引导人们的认同和支持,就必须对社会热点、关切及时作出回应。

  (一)不闻不问等于放弃话语权。政法机关如果对媒体的批评不闻不问、置之不理,就会丧失话语权;而公众因为无法了解政法机关的态度和做法,则会在认同媒体批评的同时,加剧对政法机关工作的抵触和否定。因此,政法机关对待媒体的舆论监督,必须及时反馈。一方面对相关新闻事实加以澄清和说明,影响舆论走向;另一方面,及时回应关切,以表明对待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视和支持态度。

  (二)正本清源剔除模糊信息。信息传播过程中,无明确信息源且又无法得到证实的模糊信息容易发生内容变化,传播者常常会将自己的推测、判断和观点加入其中,导致信息呈现扩散、叠加、矛盾等无序传播状态。及时回应关切,消除不确定信息,对形成合理、有序、全面、平衡的舆论格局至关重要。

  (三)互通互信赢得信赖。回应关切,实质上是政法机关通过媒体传播平台与公众进行的间接对话。政法机关通过媒体就公众提出的质询、批评、建议等及时作出回应,满足公众对政法机关权威信息的需求;政法机关通过媒体发布信息,更容易为公众所接受,其传播形成的社会动员力量也更强,公众对政法机关的认同度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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