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心理冲突多由下列因素引发:
(一)需求不满
婚姻是双方为互相满足需要而结成的,婚姻的稳定性取决于需要的满足程度。如果双方均在共同生活中得到需要满足,任何一方都不觉得感情疏离和心理孤寂,其婚姻就是稳定的。反之,某些需要得不到满足(社会心理学称之为欲求不满)则会感到心情不舒畅,产生不良情绪,导致争吵和持续的冲突。欲求不满包括:
1.自我价值得不到对方承认,自尊心受损;
2.一方或双方性要求得不到满足;
3.一方或双方正当的感情需要,如温存和体贴得不到满足;
4.家庭经济需求得不到正当满足,如因种种原因支出过多、入不敷出;或过于奢侈,正当生活没有保障;或一方或双方无经济来源等;
5.在休闲、爱好等方面,双方需要与兴趣差别太大。
(二)价值观念不一致
这种不一致常常表现在言语沟通中。如丈夫把社会看成一个竞技场,把人与人关系说成是“弱肉强食”,而妻子信奉天主教,认为应该与人为善,双方在价值观念上的冲突,必然表现为经常的激烈的争吵。
表现为行为方面的价值观念的冲突更具有实质性,其后果是较为严重的。只要一方不放弃自己的某些价值观及相应行为,冲突就会存在。
在人生目的、对幸福、成就看法的价值观念上的分歧和冲突往往是持续的。双方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方是错误的,在生活中碰到相关的问题,往往双方互相指责,行动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