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9
1Z302020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 二、要约 三、承诺 四、合同的一般条款 五、合同的形式 六、缔约过失责任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 (一)订约主体需要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二)经过要约与承诺 (三)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二、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三)要约的形式与生效 (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五)要约的失效 (六)要约邀请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三)要约的形式与生效 1.形式 (1)书面形式: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2)口头对话形式 2.生效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3)书面形式的要求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4)数据电子文件形式 ①收件人指定系统:数据进入该系统的时间 ②收件人未指定系统:数据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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