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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辅导:提供服务的合同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9
    提供服务的合同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主要特征  一方的义务  另一方的义务
    运输合同  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或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合同双方
    托运人
    承运人     托动人的义务
    支付运输费用
    包装义务
    移交义务
    告知义务
    收货人的义务
    承担托动人的部分义务
    收货人不履行这些义务的,仍由托运人承担责任  承运人的义务
    运送货物
    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及时通知收货人的义务
    仓储合同  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
    合同当事人
    存货人
    保管人  仓储保管人必须具备仓储业务资质证书或营业许可证
    仓单是存货人提交货物和提取货物的凭证,起到仓储物所有权凭证的作用  存货人的义务
    说明
    支付仓储费用
    提取仓储物
    保管人的义务
    验收和接受仓储物
    提交仓单
    仓储和保管
    危险处置
    必要的容忍
    返还仓储物
    委托合同  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的标的是行为,即处理事务
    委托合同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
    既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费用
    支付报酬
    赔偿义务  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接受委托人的指示
    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报告义务
    交付财产
    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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