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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审计师考试辅导:法律知识(17)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5
    三、预算法
    (一)预算法的基本原则
    1、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原则
    2、收支平衡原则
    3、分税制原则
    例题:(2007初)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管理原则包括:
    A.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原则
    B.下级服从上级
    C.收支平衡原则
    D.分税制原则
    E.集中支付
    答案ACD
    (二)预算管理和编制
    1、预算管理职权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全国人大: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决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等
    例题: (2004初) 我国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和批准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财政部
    答案B
    县级以上人大: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例题:(2008初)下列各项中,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管理职权的有:
    A.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B.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C.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决议
    D.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E.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
    答案CD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命令。
    乡人大: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决议;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等
    (2)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略)
    (3)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
    财政部门: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组织预算的执行;提出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部门: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执行;定期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例题:(2008中)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务院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职权的有:
    A.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B.编制中央预决算草案
    C.具体组织中央预算、地方预算的执行
    D.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
    E.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答案BCE
    2、预算收支范围
    (1)预算收入。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人;其他收入。
    (2)预算支出。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
    3、预算编制
    (1)一般规定
    按规定的时间编制
    参照上年度预算收支情况—基数法
    编制复式预算: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
    (2)依据和要求(略)——法律、法规、政策、计划、职权等
    (3)编制内容:本级预算收支,上年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支出,地方上解收入。中央预算还包括债务的还本付息数额。
    (4)时间安排:11月10日前下达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编制指示;12月10日中央预算草
    案报财政部审核;下年1月10日前省级总预算草案报财政部。各级预算草案应在各级人大召开前1个月提交给各级人大财经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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