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
一级建造师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建设工程经济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工程管理与实务管理 | 建设工程法规 | 试题库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建筑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
站内搜索:

一级建造师法规辅导:免责规定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3
    免责规定
    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之间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关于免责的规定,主要涉及:不可抗力,责任免除和发生不可抗力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及其构成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不可抗力事件是发生在合同订立生效之后;其次,该事件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均不能预见的。而依据人们的常识或经验,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事件,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再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如果当事人能够避免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则当事人就不能以此时减为由要求以不可抗力而免责;最后,不可抗力事件是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行为引起的客观事件。
    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一般包括以下两大类:一类是自然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瘟疫等;另一类是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暴乱、武装冲突、罢工等,以及政府法律、行政行为等。
    2)不可抗力与免责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也就是说,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的程度确定免责的范围。对于造成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免除部分责任。对于造成全部不能履行的,免除全部责任。
    但是,对于不可抗力发生在延迟履行期间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则不能免除责任。因为,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合同义务,如果不是延迟履行,就不会收到不可抗力的影响。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当那个在合理的前线内提供证明,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当事人的首要义务,目的在于避免给对方造成更大的损失,如果由于当事人通知不及时,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扩大,则对扩大的损失不应当免除责任。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一级建造师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