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会金融
注册会计师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专业科目指导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会金融 >> 注册会计师 >> 专业科目指导
站内搜索: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印花税法税目与税率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3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一章 印花税法和契税法
    知识点二、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1)购销合同①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②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注意修理、修缮、印刷、广告、测试、测绘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合同。
    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数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注册会计师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注册会计师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