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28
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价格 □两种分类体系 (一)按照国际惯例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价格的分类(三种形式) 1.总价合同 □概念:支付给承包方的款项是一个规定的总价金额 □特征:总价确定;待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事先明确 □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1)不可调值总价合同 □总价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变更的情况下才能作相应变更 □承包方风险较大,因此工期较短,合同价格较高 (2)可调值总价合同 □工料由于通货膨胀使工料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调整合同总价(按时价——结算时的价格包死) □有关调值的特定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 □风险由发包承包方分摊,发包方承担通货膨胀风险,承包方承担工程量、成本、工期等因素风险 □工期在一年以上的项目适合用此方式 2.单价合同 (1)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发包方提出工程量估算表,承包方填报单价 ■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填报的工程单价来计算合同价款 ■实际工程量与估算工程量相差超过±20%,允许调整单价 ■适用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但任务不能完全确定的项目 (2)纯单价合同 ■招标人只给出工程范围,投标人填报单价 ■工程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 ■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工程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概念: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种方式支付酬金 □适用范围(三种特殊情况):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又急需发包的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合同价=成本+成本固定百分率的酬金 ■成本越高则酬金越高,不利于鼓励承包商降低成本 (2)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 ■合同价=成本+固定金额的酬金 (3)成本加奖罚 ■当实际成本=目标成本时,合同价=实际成本+约定酬金 ■当实际成本目标成本时,合同价=实际成本+约定酬金-罚金 ■风险分担,且刺激承包商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应用较多 (4)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 ■A合同价=实际成本+应得酬金,节余部分双方分享 ■B合同价=实际成本+酬金 ■C合同价=实际成本 ■D合同价=最高限额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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