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28
第一节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概念 ◇招标人-发包方-建设单位-业主-开发商 ◇投标人-承包方-施工单位 ■分类 ◇勘察招投标 ◇设计招投标 ◇监理招投标 ◇施工招投标 ◇重要的设备和材料招投标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2.1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5项) ■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宅 ◇体育、旅游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各级财政资金项目 ◇纳入财政的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国家融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注意】外国政府资金不等于外商投资项目 2.2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6项)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为了保密、及时)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为了扶持)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别人不会)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本企业资质符合工程要求(近水楼台先得月) ■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原中标人有能力承包的(近水楼台先得月) ■其它 2.3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规模标准(50+100+200+3000)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低于上述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工程建设招标的原则 ■公开原则 ◇信息公开 ◇条件公开 ◇程序公开 ◇结果公开 ■公平原则 ■公正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4.招标投标的行政管理 ■协调与法规配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委) ■审批-项目审批部门 ■招投标过程的监督执法-分部门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分部门管理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