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14、15日两天,其中,笔试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14日,外销员从业资格的外语口试安排在9月15日。
(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外销员从业资格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两类。2013年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集中在省直考区设立考点;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考区设立考点(包括笔试和口语面试),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商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商务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商务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的笔试和口试分别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考试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以上考试。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试卷设置同往年,为主观题,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试》在9月15日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外语口试试卷原则上考生人手一份。考试具体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附件2)的规定进行。
(四)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者,必须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我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即可。
(三)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8年。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