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专业科目指导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法律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职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专业科目指导(司法考试)
站内搜索:

司法考试商法辅导:商事代理行为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29
    (一)商事代理行为的概念
    商事代理行为是指商事代理人以营利为目的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符号经济的原则同第三人建立商事法律过程,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商行为。
    (二)商事代理行为的特征
    1、商事代理只能城市网于被代理人的委托。
    2、商事代理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商人。
    3、商事代理的代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代理商。
    4、商事代理均属有偿代理。
    5、商事代理不以“显名”为必要。
    (三)商事代理行为的分类
    1、根据代理名义的不同,可分为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直接代理亦称“显名代理”,是指商事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相对人进行商事交易活动,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商事代理。
    间接代理亦称“非显名代理”,是指商事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自己的名义同相对人进行商事交易活动,其法律后果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商事代理。
    2、根据代理权限的大小,可分为:一般代理与全权代理
    一般代理是指代理权限受到一定限制的商事代理。
    全权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不受特别限制,可以实施法律允许的一切行为的商事代理。
    3、根据代理业务的范围,可分为总代理与分代理总代理亦称“全部代理”,是指商事代理人在确定的区域内,可以代理被代理人从事全部业务活动的商事代理。
    分代理亦称“部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确定的区域内,只能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些业务活动的商事代理。
    4、根据代理权是否具有排他性,可分为独家代理与多家代理
    独家代理是指具有排他性的商事代理。
    多家代理是指不具有排他性的商事代理。
    5、根据代理人是否享有缔约权,可分为缔约代理与媒介代理。
    缔约代理是指代理人有权与第三人订立契约的商事代理。
    媒介代理是指代理人仅有权促成被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契约,而无权代理被代理人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契约的商事代理。

司法考试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司法考试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