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专业科目指导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法律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职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专业科目指导(司法考试)
站内搜索:

司法考试商法辅导:商事能力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29
    商事能力
    (一)商事能力的概念
    商事能力,又称商事主体资格,指商事主体独立从事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包括商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商事能力作为特别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能力的特征:
    1.商事能力是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统一。
    2.商事能力的内容具有差异性。
    3.商事能力以商业登记而确定。
    (二)关于商事能力的特别限制
    1.未成年人商事能力的限制。对于未成年人的商事能力的限制,各国法律规定不完全相同。有的不承认未成年人有商事能力。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未成年人商事能力的明确规定。
    2.对于公务人员商事能力的限制。各国公务员法大都规定,凡公务人员都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商业或其他投机事业。我国对党政机关及其干部从事商事经营活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3.外国人商事能力的限制。在商法上,各国法律对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法人的商事能力,基本都有限制性规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外国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我国从事商事活动,须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司法考试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司法考试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