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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税收立法机关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24
    分类
    立法机关
    主要内容
    表现形式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    仅次于宪法,税法中最高级次。在税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①《企业所得税法》②《个人所得税法》
    ③《税收征收管理法》④《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条例的决定》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立法    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①《增值税暂行条例》
    ②《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税收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全国普遍适用。    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②《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目前仅限海南、民族自治地区
    税收规章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有权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②《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地方性税种暂行条例都是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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