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24
服务业的计税依据:(5%) ①代理业: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 ②福利彩票代销机构:手续费收入。 ③广告代理业的代理者: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广告发布费。(但不得扣除制作费) ④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⑤旅游业: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旅游者的住宿、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其他接团企业的费用。 ⑥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着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 ⑦物业管理企业:全部收入-代业主支付的或承租者支付的水、电、气费及房租等费用。 ⑧无船承租业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等费用。 ⑨劳务公司:全部收入-代委托方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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