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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务员面试热点:如何看待奖励拾金不昧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17
    【模拟试题】某市公安局日前公布的《xx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对无主的拾获财物,在拍卖后将拍卖款的10%奖励给拾遗者;对有主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者,使得“有偿失物招领”再次在社会上激起激烈讨论,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要点提示】要把握人们对于有偿失物招领的讨论点所在,即有偿失物招领是否违背拾金不昧的社会道德鼓励。从规定出台的目的指向看,是要以有偿的方式鼓励拾金不昧的精神,因此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参考答案】对于某市出台的这一规定我们是应当支持的。对于失物的复得,失主对拾遗者自愿按照遗失物的价值以一定比例表示感谢,是合情合理的。此举在国外也已经实行多年,体现我国法制建设的完善,是我国法制性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举措。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公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有待提高的情况下,完全依靠道德伦理进行自律,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有偿失物招领也体现出我们政府在新形势下,面对新情况的一种快速反应。此举能更好地保护遗失人的财产权利,有效地解决当前存在着的拾遗者与失主之间的纠纷,也是促进我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符合我国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的。当然,也有部分群众质疑,有奖拾遗和我们传统的“拾金不昧”相违背,用物质奖励来增加拾金不昧行为的发生率,这种以激发拾得者的求财心来提高找回率,使道德披上了金钱的外衣,把道德廉价化,对我们的道德建设起着反作用。不可否认,这种质疑有着一定的现实群众基础,但是有奖拾遗其实和我们的道德建设是一脉相承的,而且具有法制建设的必然性,是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和谐统一。从目前拾遗物品管理规定的运行效果来看,有奖拾遗不但没有降低公民的道德水平,反而激励了公民乐于助人,使我们的传统道德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走上了法制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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