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29
第八部分 其它建筑相关法规 1.工程建设标准的级别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2.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 2.1 强制性标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 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性标准,在本行政区内是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违反了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即是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至刑事法律责任 2.2 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一经约定采用,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分类管理 重大影响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内容7条 轻度环境影响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环境影响很小的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 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未经审批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项目审批单位不得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 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该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批准之日超过5年开工的,其文件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6.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内涵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建设工程节能的规定 8.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 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9.工程建设中的消防安全措施(6条) 辨析 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已设置的应限期解决。对暂时确有困难的,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10.建设工程档案的种类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监理文件 施工文件 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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