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29
19.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范围(5类)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5万平米以上,必须实行监理 5万平米以下,可以实行监理,由省级规定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其他 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公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项目 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20.监理的依据与权限 监理依据 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遵守 推荐性标准-合同约定 设计文件 按设计要求施工单位 发现设计有问题,报告建设单位 承包合同 监理的权限 监理人员认为施工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监理人员发现设计有问题的,应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监理的规定 不能超载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不得转让也不得分包工程监理业务 21.监理的内容(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进度控制 质量控制 成本控制 安全管理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 沟通协调 22.监理的原则 独立监理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设备的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公正监理 与承包单位串通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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