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至4月16日,各市委组织部、各高校接受考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其中:
(1)省内18所本科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到各高校报名;
(2)“985”工程院校、省外国家“211”工程院校报考人员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身份证在所报考市报名,由各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
(3)国(境)外院校报考人员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身份证在所报考市报名,由各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
(4)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市的2个不同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