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2-25
第六节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 小型体育场所和其他适用的民用场所等,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 一、总平面及平面布置 (一)一般规定 1.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 2.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医院病房宜设置在地下一层,当需要设置 在地下二层时,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规定。 3.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并应邻近直接通向(以下简称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可设置在值班室、变配电室等房间内;当地面建筑设置有消防控制室时, 可与地面建筑消防控制室合用。 4地下商店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营业厅不 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地下三层以下;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 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5.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 设置在地下二层及地下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0m。 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储瓶室、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 风和空调机房应作防火隔断及甲级防火门。 (二)防火间距: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地面建筑物以及采光井与相邻地面建筑防火间距 同一般地面建筑防火间距。 二、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一)防火分区应在各出入口处的甲级防火门或管理门范围内划分; (二)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三)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四)避难走道不应划分防火分区; (五)防火分区宜与防护单元相结合; (六)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为500m2,自动灭火时加倍;观众厅可扩至1000m2,自动灭火时不增加;商业营业厅、展览厅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 ; (七)防烟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高度在6m以上时不限,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区。防烟措施同一般建筑; (八)防火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需要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窗; (九)当人防工程中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代替,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三、安全疏散 (一)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二)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30人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有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建筑面积不大于200 m2,且经常停留人数大于3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三)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房间,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 (四)疏散距离 1.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门不应超过15m。 2.房门至最近安全距离同“高规” (五)疏散宽度每100人不小于1m。安全出口门、楼梯、走道最小净宽: 向和楼梯,一般1m,医院1. 3m,人员集中处1. 5m; 道单面布置一般1. 2m,医院1. 4m,人员集中处1. 5m; 双面布置一般1. 4m,医院1. 5m,人员集中处1.6m。 (六)疏散楼梯间、楼梯 1.当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时,应设防烟楼梯间的工程: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地坪与室外出人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1)电影院、礼堂; (2)使用面积超过500m2的医院、旅馆; (3)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商场、展厅、小型体育场、公共娱乐场所、餐厅等。 2.防烟楼梯间要求: (1)入口处设不小于6m2前室;当与消防电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不应小于10m2 ,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2)楼梯间与前室设防排烟设施。 (3)用乙级防火门开向疏散方向。 (4)其余疏散问题与一般建筑同。 四、防排烟 (一)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2.避难走道的前室。 (二)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大厅和丙、丁类生产车间; 2.总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3.电影放映间、舞台等。 例: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为(A)m2 A 500 B 400 C 300 D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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