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2-22
城市设计 一、基本设计 1.国内的认识 城市设计是以人为中心,从总体环境出发的规划设计工作,其目的在于改善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环境美观,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它是城市规划的延伸和具体化,是深化的环境设计。 2.西方的认识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型体环境所进行的设计,一般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为近期开发地段的建设项目而进行的详细规划和具体设计。 二、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的关系 城市规划是以城市社会发展需要,来确定城市功能和土地利用为主要内容的二维空间的规划工作,是城市设计的基础;城市设计是以城市空间形体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三维空间的规划设计工作。它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是城市规划继续;建筑设计是建筑单体工程的设计工作,是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的继续和具体化。在建筑设计中应从城市角度,考虑建筑单体设计,用于塑造良好的整体建筑环境。 三、城市设计的性质、任务 城市设计的性质就是对城市中心区域、局部地段或某个子系统的空间形体环境的创作构思,为了达到社会、经济审美和技术方面的目的,分析并解决城市区域性或大范围局部地段的统一设计和管理问题。 城市设计的任务就是为人们的各种活动创造出具有一定空间形式的物质环境,内容包括各种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必须综合体现社会、经济、城市功能、审美等各方面因素,因此也称为综合环境设计。 城市设计的原则与方法 四、城市设计的原则与方法 (一)原则 (1)。以人为本、与自然亲和的原则 市民是城市空间环境使用、观赏、评论的主体,市民之间的相互交往是城市空间环境存在的基础。人离不开自然,要服从自然,与自然相和谐,不可掠夺自然。 (2)历史延续的原则 即保护传统特色和自然景观的原则。 (3)个性表现原则 突出个性,增强识别性。 (4)视觉和谐原则。 (5)使用功能与思想艺术统一的原则。 (二)方法 (1)在统一领导下进行多专业的总体设计 (2)在统一设计纲领的基础上分别进行专业设计,然后进行综合,这样就要求从事城市各种工程设计的人员,都自觉按照城市设计的总体意图进行各自的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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