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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国考申论范文:从政策的法/理/情谈起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2-1
    政策是指以政府和政党为代表的公共权力机构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目标,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的行动方针和行为准则。它是社会组织从事社会管理的依据,是判断是非、划分行为界限的准绳,是社会秩序的“调节器”。
    良好的政策能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良性运转,不良的政策则会引起社会恐慌,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因此,政策在制定前。要进行科学地预测和评估,切合实际,符合法律和情理。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政府也要依法行政,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恰当地处理好政策与法、理、情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政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和公开化。
    法即法则,强调的是统一性、确定性和强制力,它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但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做到依法行政,而是置政策内容的规定不顾,这不仅违犯了政策的原则性,而且导致群众对政策严肃性的怀疑,从而使政策的权威大大减少,政府的公信力降低。因此,政府要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理即公理、公共道德或者是公共利益,它是判断是非的标准,是人们日常行为的准则,对事情的本来面目起到一种昭示或者揭示的作用。如四川某县发布行政命令让干部买桔,这种行为不属于政府的职能范围之内,有悖于常规,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体现出政策的缺陷。因此,政策制定后要及时地优化方案,本着符合实际、效益突出、合法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修订后再出台。
    情即情感、社会道德,它是一种行为规范,一般不具有实施的强制力。它的实现靠社会的舆论评价、人们的内心信念、习俗、惯例、传统和社会教育的力量维系,对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具有规范和调整作用。当政策里包含过多的情感或者是在执行过程中与公众的内心信念、社会道德相抵触时,在集体主义面前,应以政策为主,同时,对于不完善的政策也应及时修正,以期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总之,政策的制定应多方面考虑,制定前不仅要对方案进行科学的评估和预测,还应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汇集民智,采取民意,并要兼顾法律与社会道德,全方位、多角度思考,从而制定出科学、法治、民主的政策,以此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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