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的核算
(一)票据的种类
1.按能否立即兑现分为即期票据(见票即付)和远期票据(记载票据到期日);
2.按是否附带利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
3.按承兑人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在我国,大部分都是即期票据,所以应收票据一般指商业汇票。
(二)应收票据的核算
1.不带息票据的核算
(1)收到票据 借:应收票据
贷:有关科目
(2)票据到期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3)票据到期承兑方不能支付
借:应收帐款
贷:应收票据
2.带息票据的核算
(1)核算要点
①企业至少应于中期或年终计提票据利息;
②票据的期限用月或日表示;
③天数的计算: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④应收票据的利息在增加“应收票据”的同时冲减“财务费用”。
(2)相关的会计分录
①取得票据 借:应收票据 (面值)
贷:有关科目
②计提利息
借:应收票据 (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持有期限/360或12 )
贷:财务费用
③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 (票据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 (帐面余额)
财务费用 (差额)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票据期限/360或者12)
例:A公司2006年9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B,发票上注明收入为1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7 000元,收到B交来的期限6个月,票面利率10%的商业汇票。
(1)收到
借:应收票据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
(2)2006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借:应收票据 117 000 ×10%÷12 ×4=3900
贷:财务费用 3900
(3)2007年3月1日到期收回
收到的金额=到期值=117 000 ×(1+10% ×6÷12)=122 850
2007年应提的利息=117 000 ×10% ×2÷12=1950
借:银行存款 / 应收帐款(到期不能收回) 122 850
贷:应收票据 117 000+3900=120 900
财务费用 1950
(三)票据的贴现
1.贴现的定义
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视同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实质上是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
2.贴现的特点
(1)以转让合法有效的债权为取得资金的前提;
(2)不须还本付息;
(3)票据到期后不能兑付的,企业负连带责任;
(4)预先支付利息的一种短期贷款。
3.贴现过程中相关数据的计算
(1)票据的到期值=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票据期限/360或者12)
(2)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3)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天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