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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1-27
    导语: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常考的内容,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政协委员时发表的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在代表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胡锦涛说,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他同时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总书记关于荣辱观的八个方面,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当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
    荣辱观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不同的荣辱观,是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的生活之中,不仅影响着社会的风气,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反作用。
    荣辱观念,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的思想家历来十分重视荣辱观念。“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宁可毁人,不可毁誉”、“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等格言警句,都说明古代的哲人志士将荣辱放到了与人格一样重要的地位。这是我们民族珍贵的思想财富,对我们今天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现实针对性是什么?一个现代社会总体上是开放和宽容的,但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依然有自己的底线和准则。现代社会生活多样性,给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不论怎样选择,都不能离开做人的底线,都不能颠倒是非,以丑为美,以恶为善,以耻为荣。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我们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必须树立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它应当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也应当成为每个人做人的准则。
    荣辱观念,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那里,是有区别的。胡锦涛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眼当代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了我国传统荣辱观的精华,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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