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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法刑法考点辅导: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1-19
    一、犯罪对象的概念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犯罪对象的基本涵义:1、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2、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3、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人或物;
    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在于: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承担者。通常来说,犯罪客体总是通过一定的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也即犯罪分子的行为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分析某一案件,单从犯罪对象去看,是分不清犯罪性质的,只有通过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
    第二,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第三,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第四,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犯罪客体是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其性质和范围是确定的,因而它可以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并非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它在不同的犯罪中可以是相同的,在同一犯罪中也可以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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