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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西医综合辅导: 水针疗法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1-15
     适应范围
    水针疗法的应用范围较广,凡是针灸的适应症大部分都可用本法治疗。
    (1)运动系统疾病:痹证(肩周炎、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痛(腰肌劳损、骨质增生、椎间盘突出)、扭伤等。
    (2)神经系统疾病:头痛、不寐、口眼歪斜、痿证、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肋间神经痛、癫狂痫证等。
    (3)消化系统疾病:胃痛(胃下垂、溃疡病、胃肠神经官能症)、腹泻、痢疾等。
    (4)呼吸系统疾病: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哮喘、肺痨等。
    (5)心血管病:心悸(心动过速)、心痛(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等。
    (6)外科、皮肤科疾病:乳痈、肠痈、腹痛(溃疡病穿孔、肠梗阻、胆石证、胆道感染)、淋证(尿路结石)、风疹、痤疮、银屑病等。
    (7)五官科疾病:咽喉肿痛、目赤肿痛、中耳炎、鼻炎等。
    (8)妇产科、小儿科疾病:阴挺(子宫脱垂、催产;小儿肺炎、小儿腹泻等。
    (9)用于外科手术的麻醉:穴位注射施行针麻的在五官科中用的最多,用穴有体穴、耳穴,用药有生理盐水,维生素B1注射液及洋金花等中药制剂。
    注意事项
    1.治疗时应对患者说明治疗特点和注射后的正常反应。
    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感染,最好每注射一个穴位换一个针头。使用前应注意药物的有效期,不要使用过期药。并注意检查药液有无沉淀变质等情况,如已变质即应停止使用。
    3、注意药物的性能、药理作用、剂量、配伍禁忌、副作用和过敏反应。凡能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如青、链霉素,盐酸普鲁卡因等)必须先作皮试,皮试阳性者不可应用。副作用较严重的药物,不宜采用。刺激作用较强的药物,应谨慎使用。
    4、一般药液不宜注入关节腔、脊髓腔和血管内。注射时如回抽有血,必须避开血管后再注射。如误入关节腔可引起关节红肿热痛等反应;如误入脊髓腔,会损害脊髓,切须注意。
    5、在神经干旁注射时,必须避开神经干,或浅刺以不达神经干所在的深度。如神经干较浅,可超过神经干之深度,以避开神经干。如针尖触到神经干,患者有触电感,就须退针,改换角度,避开神经干后再注射,以免损伤神经,带来不良后果。
    6、躯干部穴位注射不宜过深,防止刺伤内脏。背部脊柱两侧穴位针尖可斜向脊柱,避免直刺而引起气胸。
    7、年老体弱者,注射部位不宜过多,用药剂量可酌情减少,以免晕针。孕妇的下腹、腰骶部和三阴交、合谷等孕妇禁针穴位,一般不宜作穴位注射,以免引起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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