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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收购玺诚传媒控制卖场数字广告市场

编辑:dgadmin | 发布时间:2007/12/11 15:12:05

12月11日消息 (熊海燕) 玺诚传媒是一家在数字广告网络运营市场中与分众厮杀最为激烈的对手,今年10月14日,玺诚传媒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申请,计划上市纳斯达克,融资1亿美元。

  昨天,玺诚传媒却突然宣布,终止纳斯达克上市路,退出上市申请,玺诚传媒将以1.684亿美元卖给自己的竞争对手分众传媒,如果在交易完成后24个月之内玺诚传媒达到特定收益目标,分众传媒还将再支付最高1.816亿美元的现金加股票(每股分众传媒美国存托凭证定价为53.42美元,相当于5股分众传媒普通股)。

  易观国际报告显示,2007年第三季度,若以液晶广告实际营收为计算维度,玺诚传媒已占据55.7%的市场份额。截至6月30日的2007年上半年,玺诚传媒的净利润为716万美元,净营收为1865万美元,较之2006年同期均有大幅增长。

  分析认为,如果玺诚传媒通过上市途径融资,首先会将融资所获得的资金用于市场竞争,这对分众和玺诚传媒来讲都是不利的。而通过上市计划融资额为1亿美元,卖给分众的价格是1.684亿美元,这对玺诚传媒来讲,无论是融资还是为投资商套现,通过出售,同样的目的都可以达到。

  分众传媒CEO江南春表示,分众传媒的一贯原则是收购竞争对手和新领域的龙头企业,而玺诚传媒是分众在卖场的主要竞争对手,如果玺诚传媒上市,双方会在卖场中展开更激烈的竞争,这会降低双方的利润率,并使双方利益受损。此次通过现金+换股的方式进行收购(约50%以上的现金+不到50%的换股),最终玺诚传媒答应了收购。 收购之后,玺诚传媒将进入分众传媒户外数字化广告的大范畴之中,不会分拆上市。

  华兴资本首席执行官包凡向比特网表示,分众在“卖场”数字广告市场做得并不好,一直有意收购玺诚传媒,控制数字广告市场的价格,以期获得更多的利润。而且,分众收购玺诚符合江南春的一贯作风,对这一收购事件业内并不意外。

  包凡认为,之所以收购方案达成在玺诚传媒上市申请之后,是因为玺诚传媒想通过上市来抬高自身的价码。其实双方都很明白,玺诚传媒上市后继续与分众在“卖场”中厮杀对双方都 有好处,而分众收购玺诚传媒后,可以控制卖场中的广告价格。而且,分众收购玺诚传媒后控制的不仅仅是数字屏的广告市场,而是控制了“卖场”这一渠道平台,相信分众会针对卖场推出相关产品,来充分利用“卖场”资源。

  包凡认为,进卖场的消费群体消费能力强,是商品推广的主要客户群,因此,围绕卖场的数字广告将是分众大力扩张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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